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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提交2025年度總結報告的通知

        根據第12/2000號法律《選民登記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已獲確認屬於某界別的法人,應最遲於每年九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相關的年度總結報告送交相關負責實體”。

        屬於工商、金融界界別的法人,第5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三)項規定:法人須每年舉辦或參與不少於一次與工商、金融業範疇相關的活動,尤其是交流團、講座、研討會、展覽、座談會。

        屬於勞工界界別的法人,第5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三)項規定:法人須每年舉辦或參與不少於一次與勞動範疇相關的活動,尤其是交流團、講座、研討會、展覽、座談會。

        屬於專業界界別的法人,第5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三)項規定:法人須每年舉辦或參與不少於一次與其所屬專業範疇相關的活動,尤其是交流團、講座、研討會、展覽、座談會。

        為此,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下稱:“社協”)特通知已獲確認屬於工商、金融界,勞工界或專業界界別之法人應在法定期限(2026年9月30日)前將2025年度總結報告送交到社協辦事處,並於報告內列明法人基本資料(包括法人名稱、身份證明局登記編號/法人選民登記編號、聯絡地址、電話及負責人),以及附同年度報告簽署人的身份證副本。有關報告可自即日起遞交,地址:澳門勞動節巷先進廣場地下32號G鋪。

        此外,社協本年修訂了有關“已獲確認屬工商、金融界、勞工界及專業界界別法人遞交年度總結報告的指引”,主要是對以社團名義參與所屬範疇相關活動的情況及活動證據作更細緻的規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社協將自2027年起按照上述新指引的規定來評審法人提交的2026年度總結報告是否符合要求,敬請留意。倘若有條件,建議法人在提交2025年度總結報告時亦盡量參照該指引的要求執行。

        另通知,不按規定提交年度總結報告的法人,如在隨後五個曆年內再次不提交年度總結報告,則自下一個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中止其法人選民登記的效力。

        如有疑問,請致電社協秘書處聯絡,電話:28711822或28712751。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附件:已獲確認屬工商、金融界、勞工界及專業界界別法人遞交年度總結報告的指引(修訂版)。